中新網陽江7月17日電 (索有為 馬遠斌 馮馨瑩 李曉)兩名無業人員假借廣東省紀委辦案,以協助調查為由將重點中學校長帶至異地黨政機關招待所進行敲詐勒索,次日即被公安抓獲。17日,廣東陽江市中級法院對外通報,二人因犯敲詐勒索罪被終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5個月和4年6個月。
  2013年10月20日,茂名人梁栓商、楊雄偉乘車到陽江討債。到達陽江市區後,兩人不但沒找到債主,身上的錢也所剩無幾。困頓之餘,考慮到不少官員被紀委查辦,39歲的梁栓商突然想到可以冒充省紀委辦案人員敲詐官員以快速來錢。由於之前在廣州與朋友吃飯時聽到友人的孩子在陽江某重點高中讀書,梁遂將目標鎖定為該校校長譚某。
  具有的高中文化的梁將想法甫一提出,即獲得只有小學文化的楊雄偉的支持。隨後,梁栓商在街頭花150元辦了張省紀委的假工作證,並買了十條塑料捆扎帶。考慮到楊雖然已經35歲,但之前因搶劫在監獄里就獃了13年,2010年才釋放出來,人也不是太聰明,梁栓商還專門叮囑楊到時候不要出聲,一切聽安排就行。
  23日下午,梁栓商、楊雄偉來到該重點高中,在譚校長辦公室,梁栓商稱二人是廣東省紀委明察暗訪工作組的,有民眾舉報譚某,需譚校長配合到異地調查問話。譚某在看過二人工作證,確認照片無誤後,告訴副校長和家人自己要出差,交待完工作後即應兩人要求開著自己的車載著兩名“紀委工作人員”向茂名迎賓館駛去。“在路上,梁栓商對校長說紀委辦案是配槍的。”被叮囑要少說話的楊雄偉對審訊人員說。
  茂名迎賓館,位於該市繁華商業區,除作為該市黨政機關定點接待賓館外,也向社會開放。在賓館前臺,梁、楊二人要求譚校長以自己的名字辦理入住並繳納房費。
  進到房間後,梁、楊二人用事先準備好的扎帶,將譚校長的雙腳綁在房間的椅子上,並拿出事先準備的筆和紙,要求譚某交待自己的違法違紀問題。“紀委的辦案程序我是從朋友那裡瞭解到的。”梁栓商供述稱。
  為了嚇唬譚校長,當晚,楊雄偉專門到商場買了把塑料手槍。
  經過一夜“審訊”,梁、楊二人不但什麼線索都沒問出來,卻反而引起了譚校長的懷疑。“開房用我的錢,吃飯用我的錢,還說隨身帶了槍,有點不對勁。”
  考慮至此,24日上午,譚校長主動提出希望花錢消災,假稱可以給二人20萬。梁、楊二人商量後,以銷檔案為由要求再增加3萬。譚校長表示同意但稱要回家籌錢,並向梁索要手機號碼。“我沒給他電話,只是讓他先籌錢,到時候我會聯繫他。”梁栓商說。
  24日下午,梁栓商、楊雄偉和譚校長辦完退房手續,準備離開招待所時,梁、楊二人被趕到的民警抓獲。原來,當天一早,譚校長的妻子就懷疑丈夫被人綁架,並報了警。
  2014年4月17日,陽春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梁栓商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5個月,並處罰人民幣3萬元;被告人楊雄偉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人民幣2萬元。
  一審宣判後,梁、楊二人不服並向陽江中院提起上訴。陽江中院日前對此案進行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完)  (原標題:兩男冒充廣東省紀委辦案人員勒索重點中學校長獲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r86wrpfq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